廣播
我的建議
要求香港電台公司化、確保港台繼續享有編輯自主權。
要求開放有線電視頻道。
要求全面開放收費電視市場。
要求引入數碼電視。
要求重組廣播及電訊的規管架構,改以提供內容及建立基建設施作為廣播及電訊的分水嶺。
我所做的
在立法會發言支持由李華明議員提出的動議,要求政府開放廣播市場。
加入立法會《廣播條例草案委員會》,協助制訂及修改法例,並反對規管互聯網廣播。
進展情況
政府提交《廣播條例》予立法會,將現時各類廣播牌照重整及綜合為4類。
開放收費電視市場。
促進數碼地面電視的發展,政府於99年進行技術測試,並於2001年進行業界諮詢,以便引進數碼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