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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入息審查貸款徵風險利率無理
新報 - 28/05/2008
 

上周五,政府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資金擴大資助副學士學生的助學金及貸款計劃,筆者的黨友質疑政府現時提供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徵收1.5% 風險利率並不合理,學生資助辦事處監督李榮先生雖然承諾檢討這項安排,但卻指「2007年10月為止,所有拖欠款項,包括未到期償還的貸款本金共4億多; 由風險利率收取的利息只有1.2億多,差額約2.3億多」,認為由風險利率衍生的利息並不足以抵償現時拖欠的貸款,從而將「徵收風險利率」這行為合理化。 對拖欠者早有懲罰措施

這個說法筆者難以苟同。雖然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申請人毋須審查入息便可借貸,政府收回營運成本亦屬合理,但是以貸款人不需抵押便能得到貸款,壞帳及拖欠的風險會較高,因此另外收取1.5%的風險利率,則大有商榷餘地。

李 榮先生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上指拖欠的款項高達4億元,而風險利率不足彌補拖欠款額抱懷疑。但他表明這4億元「包括未到期償還的本金」。將學生未到期的貸款 本金也視為「拖欠貸款」並不合理,因為學生並未到期還款,政府根本不能肯定他們會拖欠。若政府指「未到期償還的本金」也屬拖欠貸款,則筆者認為學生資助辦 事處是故意誇大學生拖欠的貸款額,從而將徵收風險利率合理化,這樣不單對學生不公平之餘,也有誤導公眾之嫌。

其實,根據學生資助辦事處的數 據,2007至2008學年,7萬多個還款個案中,大專生的拖欠個案只有約3,000宗,拖欠15期或以上的個案甚至少於400宗,可見大部分大專畢業生 都有按時還款,部分拖欠還款的畢業生,也大多會在往後的日子繳清貸款,不是長期拖欠,更不是不再償還貸款。

況且,如學生拖欠免入息審查貸 款,在欠款期內他們需要按銀行平均最優惠利率繳付逾期利息,較貸款利率高出近一釐。政府指較高的逾期利率是「鼓勵貸款人依期還款,以免計劃被濫用。有關逾 期利率的安排只會影響一些違反承諾及逃避還款責任的貸款人」,可見學生資助辦事處對拖欠還款者早有懲罰性措施,再加上實際壞帳及破產個案極少,政府需要擔 心的風險其實有限,完全無必要徵收1.5%風險利率。

對按時還款學生不公平

政府屢次強調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是以收回所有成本 為目的,但是即使政府不徵收風險利率,利息已能達到「無所損益」,而學生資助處徵收的行政費、拖欠期間的利息、附加的行政費等等,更完全能彌補政府營運免 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時的成本。筆者同意,拖欠還款者應繳交較高的利息作罰款,但政府以「有風險」為理由,向所有學生徵收1.5%風險利率,卻沒有道理,而且 對按時還款的學生不公平。

政府最近建議借予大專院校開辦課程的貸款計劃的還款期由原來10年延長至20年,首10年後院校也只須按「無所損 益」利率繳付利息,而不需另繳1.5%的風險利率,更凸顯出政府徵收1.5%風險利率的目的是歛財,而非甚麼風險問題。筆者期望政府盡快取消不合理的風險 利率,還大專生一個公道。

立法會議員 cksin@sinchungkai.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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