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ung Kai's blog - Former Legislative Councill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aturday, July 28, 2007

盡早落實環保稅制改革

過往六、七年,本地已有不少關於開徵環保稅(或稱綠色稅,GREEN TAX)的討論,但多年來,環保稅的進度一直停滯不前。筆者對此甚為失望。

事實上,外國的例子已說明,環保稅是一種能持續改善環境的工具。在大部分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經合組織,OECD)的國家中,都已經開徵不同的環保稅。例如北歐國家的能源稅,愛爾蘭的膠袋稅等。而開徵的成效亦十分顯著,在愛爾蘭,開徵膠袋稅成功令膠袋使用量下降90%。

根據環保署提供的資料顯示,每日棄置在堆填區的膠袋有2,300萬個,當中包括購物膠袋、垃圾膠袋以及其他包裝膠袋。按照現時平均每公噸125元的堆填區 廢物處置費計算,香港的納稅人在2003-05年處置膠袋廢物的費用達到4,650萬元、4,600元及4,520萬元。加上堆填區的可用壽命正逐漸減 少,筆者認為生產者責任制的立法實在刻不容緩。對於政府即將提交的生產者責任制的條例草案,筆者認為須遵從污者自付及財政中立(revenue neutrality)的原則。

首先,開徵環保稅的目標,必須是為了讓污染者承擔全部或大部分處理污染物的成本,從而改變習慣。由污染者負擔因污染招致的開支,有助導引稅收至促進環境保護的項目,包括教育及資助環保工業。

同時,政府在引入環保稅獲得新收入時,應同時削減其他稅項及影響民生的收費,減輕市民的稅務負擔。由於環保稅屬於累退稅項,低收入家庭所受的影響會更多,所以政府有必要減低環保稅對他們的影響。此原則不單有助盡力平衡市民因新增稅項而承擔的開支,也有助避免政府貪婪地為增加收入而不斷藉保護環境為名開徵新 稅。而在經合組織國家的綠色稅務改革中,往往會在開徵環保稅的同時,削減薪俸稅及社會保障供款等,以降低市民的負擔及增加就業。

筆者不同意政府將開徵膠袋稅的收益撥歸庫房。因為最有效運用環保稅收的方法應是,將稅收用於處理膠袋相關的開支,這樣才可實踐「污者自付」的原則。其次的用途是用於資助推動回收工業,包括為回收商提供財務及技術支援,以致推動環境保護,或補貼低收入人士的稅款支出及教育公眾等。

筆者亦希望即將推出的膠袋徵費法案不應豁免可降解膠袋。雖然可降解膠袋對堆填區土地的影響較普通膠袋為少,但仍會對堆填區構成壓力。同時,這可能會向公眾傳達錯誤信息,認為科技的進步可以減免個人對環境保護的承擔。

政府早於2005年提出於2007年內就購物膠袋、汽車輪胎、電器及電子設備的生產者責任制立法,但至今只就購物膠袋提出立法的初步意向,筆者期望政府能實踐承諾,盡快落實其他產品的生產者責任制的立法程序。

最後,鑒於部分市民對政府建議開徵的膠袋稅的方案存有誤解及疑慮,筆者建議政府除電視廣告外,應加強於地區進行宣傳,以及與區議會、政黨、環保團體及其他地區團體合作,廣為宣傳膠袋稅的內容,以消除公眾疑慮。

(本文已於2007年7月28日刊於文匯報"單刀直入"專欄。)

Tuesday, July 24, 2007

資訊科技十年蛻變

回歸十年,對資訊科技界來說是充滿希望的十年。

在這十年間,香港的資訊科技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轉變。香港由一個對資訊科技冷淡的城市,搖身一變成為了領先全球的數碼都會。自九八年初次推出的《數碼廿一資訊科技策略》在今年即將會推出第四版,而透過政府和私營機構的努力,各項改善效率和服務的應用均已深入民心,包括八達通、智能身份證、公共圖書館的網上檢索系統等,政府亦已承諾於政府場地增設WiFi無線上網服務。當局在教育方面也投入大量資源,為全港中小學添置電腦及網絡設備,確保我們的下一代均能充分掌握資訊科技。

在電訊方面,我們的電訊市場由被一家公司壟斷變成全球競爭最激烈的市場之一,市民也因而得享優質和價錢相宜的服務。流動電話用戶數目由九七年的一百三十萬增至本年的九百三十萬,寬頻服務也已取代撥號上網服務成為主流。電腦產品及周邊設備也日趨普及和大眾化,由以前須有「萬」貫家財方能負擔,變成現在一擲「千」金已有交易。

回歸十年,對資訊科技界來說也是荊棘滿途的十年。

九七年的金融風暴,令各機構減少投放資源於資訊科技,我們和一眾香港人一樣,承受着通縮、裁員、減薪的壓力。滿以為科網熱潮能令IT人吐氣揚眉,怎料爬得越高只會跌得越傷。當熱潮變成泡沫,連鄰居那位從沒有用過電腦的太太也會叫小兒子:「將來做甚麼也好,千萬不要做IT人。」但當時有誰能預料到,五年後的今日資訊科技界卻會出現人才荒?

而在零三年「沙士」爆發時,全港人心惶惶。IT人在當時卻發揮了重要作用,互聯網、電郵、視像會議、流動通訊服務等成為了我們對抗「沙士」的利刃,讓本港各行各業在疫潮中仍能繼續運作,讓我們在這場天災中屹立不倒。此外,資訊科技業界更組成大聯盟,同心協力舉辦「DO IT!-信心創前路 科技創未來」行動,在協助各中小企對抗「沙士」的同時,也希望藉此機會協助他們踏上資訊科技的高速公路。

身為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回望這十年風雨,筆者相信這十年是值得我們感到自豪的。在各式各樣的全球資訊科技調查中,香港均能擠身前列位置。如在本年《經濟學人》的電子化就緒度(e-readiness)調查中香港名列全球第四,可見我們在數碼都會的大道上已取得了長足進步。

但另一方面,正如這十年歷史告訴我們:危機只會減退,卻永遠不會消失。雖然香港比十年前已變得更數碼化,但資訊科技發展日新月異,我們的努力是否足夠?

最近,特區新班子將「科技」一詞從十二個決策局中剔除。業界擔心這意味着「科技」將變得不再重要,因此發起簽名運動聯署反對,但當局卻一意孤行。這是否意味着業界的憂慮可能成真?另一方面,本港極為嚴重的貧富懸殊也衍生出數碼鴻溝:有低收入家庭連一台二手電腦也負擔不起,也有市民因無處學習資訊科技而未能走進數碼時代。隨着社會上有越來越多範疇應用到資訊科技,我們仍需繼續與各非政府機構合作,努力為這些市民叩開資訊科技之門,以免他們因未能掌握資訊科技失去應有的權利。

回歸十年,即使經歷了這幾許風雨,筆者相信我們可以自豪地說一句:「數碼都會在香江」。但筆者衷心希望政府不要鬆懈,正所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香港必須繼續重視資訊科技發展,方可在全球數碼都會中繼續佔一席位。

(本文已於2007年7月24日刊於文匯報"單刀直入"專欄。)

Thursday, July 12, 2007

改善銷售手法 保障市民權益

身為資訊科技界的議員,筆者經常收到市民就電訊、互聯網服務及收費電視服務的投訴。電訊管理局曾就部分個案作出調查,發現有部分推銷員於簽署合約時未有清楚解釋合約條文,甚至作虛假陳述,令市民對服務和收費產生錯誤期望。市民滿心歡喜購買服務,結果卻換來一肚氣,同時亦嚴重損害服務供應商的商譽。雖然筆者於收到投訴時均盡力提供協助,與投訴人和服務供應商交涉,務求取得雙方滿意的方案,但仍經常聽到市民質問:「為何政府沒有規管服務供應商的推銷手法?」

市民的質問是合理的。其實,現時電訊管理局和廣播事務管理局分別規管電訊服務和廣播服務。電訊管理局負責根據《電訊條例》規管各電訊業持牌人,包括電話及互聯網服務,其中條例第7M條禁止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推銷行為。電訊管理局曾根據這項條例展開多次調查,雖未能完全杜絕不良推銷行為,但業界的銷售手法已有明顯改善,可見這項條例已能向電訊服務供應商施加壓力,改善服務。

另一方面,廣播事務管理局負責根據《廣播條例》規管各廣播服務持牌人,包括收費電視服務。但是,由於《廣播條例》主要規管廣播節目的內容,並無類似《電訊條例》第7M條的條款,因此廣管局對收費電視公司的不良銷售手法也無能為力。

由此可見,現時收費電視服務的營銷手法可說是處於「無王管」的狀態。鑑於電訊管理局及廣播事務管理局即將合併為通訊事務管理局,而預計界時當局亦會整合《電訊條例》和《廣播條例》,筆者擔心當局會將收費電視「三不管」的問題留待兩局合併後才解決。因此,民主黨於立法會提出議案,促請當局應擴展《電訊條例》第7M條,使之覆蓋範圍涵蓋廣播服務的持牌人,以解燃眉之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事實上,消費者委員會也曾作出類似建議,指出收費電視服務應與電訊服務同受法例監管。

另外,現時大部分電訊及收費電視服務均是透過電話訂立合約的。不論推銷員有心蒙騙或因疏忽未有清楚解釋合約細節,部分市民在未清楚了解合約細節的情況下確認合約。直至發現合約與推銷員所述不符時,由於合約已生效,市民須賠款方可取消合約,令市民蒙受不合理的損失。因此,民主黨亦建議訂立一個月合約冷靜期,使消費者的合約於簽署後一個月方生效,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民主黨建議引入標準合約條款,方便市民理解合約細節,確保買賣雙方均清楚明白合約,避免不必要的爭端。

當然,除了政府加強規管外,更重要的還是業界自律。各服務供應商應加強員工培訓,並提供工作指引,讓員工能以專業的態度推銷服務,保障服務供應商的商譽。與此同時,業界亦應考慮改善推銷員的薪酬待遇及薪酬計算方法,降低推銷員使用不良銷售手法的誘因,從根本解決問題。

(本文已於2007年7月12日刊於文匯報"單刀直入"專欄。)

Friday, July 06, 2007

香港的國民教育

上星期,筆者出席了回歸晚宴、升旗及新一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聽著胡錦濤強調國民教育的重要。

事實上,胡錦濤的講話來得並不突然。近半年政圈中一直流傳中央期望香港人心盡快回歸。筆者間接聽說,中央領導人在與香港政黨中人會面的時候,曾訓示要加強香港人的國家觀念及民族意識。據悉,民建聯主席馬力與記者茶聚時發表的「六四言論」,便正因國民教育的討論而起。

身分認同受語言、文化及親身經歷影響,轉變要經過一個過程。港人長期受殖民統治,回歸短短十年,國家及民族觀念仍然薄弱不難理解。但既然香港已經回歸,胡錦濤要求大力推行國民教育也無可厚非。故此,現在討論的重點不應停留在應否加強國民教育的層面,而是處理實際推行的問題。

回歸十年,掛國旗、唱國歌等,這些形式化的樣板不斷在市民的生活中出現,但效果如何,大家心照不宣。歸根究底,要建立國民意識並不能單靠這些形式主義的東西。其實,筆者對如何培養人民的國家情懷沒有太深的認識,但若要舉例,筆者認為,美國的國民教育委實非常成功。美國是個多種族的大溶爐,要拉近人民與國家的距離並不能以民族性作招徠。其國民教育能如此成功,主要依賴其自由及民主的「核心價值」。

在中國,歷代帝皇用不同方法治國。秦用法、漢初文景之治用道、漢武大帝用儒、唐用佛、唐以後主要用儒、孫中山則以「三民主義」立國,可惜沒有成功。至於毛澤東,在開國之初,其國民教育的著重點當然是落實共產主義,故此,高舉「馬恩列斯毛」的偉大旗幟。但自從鄧小平實施改革開放的政策,以一少部分人先富起來,引入市場經濟,淡化了不少共產主義的色彩,當然不能繼續以「共產主義、人人平等」作號召。於是,「振興中華」、打「民族牌」便順理成章成為當時中共政府贏取人民認同的選擇。

然而,過份強調民族容易造成矛盾,或觸發與鄰國的衝突,相信這並不是中央希望見到的。「反日」活動、保衛釣魚台行動都沒有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便反映打「民族牌」並非現時中國提昇國民意識的好出路。

哪香港需要一套怎樣的國民教育呢? 筆者認為,要提昇香港人對祖國的認同感,先要釐清香港國民教育的核心價值,以及其與內地國民和中共政府之價值的差異。幾年前,張炳良等近三百位專業人士聯署發的《核心價值宣言》,便列舉了本港八項的核心價值,包括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及恪守專業,引來不少迴響。

如果胡錦濤口中的「和諧社會」和「三個代表」就是中央政府的核心價值。那麼,港人的核心價值和中央的有何差異,不言而喻。故此,要制訂及推行既切合香港民情又得到中央接受的國民教育,如何促進中央政府和香港市民互相了解彼此的想法,以及尊重彼此的差異便是關鍵所在。

Tuesday, July 03, 2007

出掌科技不宜出現人事真空

立法會於六月十三日否決了筆者的修正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將不會被正名為工商科技及經濟局。當時,政府強調在政策局名稱中刪去「科技」二字並不影響其對科技的重視。反之,未來政府仍會貫徹其現時對香港科技發展之立場和取態,推動科技發展仍然是其施政重點。

但話雖如此,特區政府新一輪的人事編排,卻反映其口不對心,欠缺對科技發展的支持及承擔。按分工,七月一日後,新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將負責制訂科技政策。換言之,現時工商及科技局的通訊及科技分支將轉歸新局旗下,由出任該局局長的馬時亨統領,劉吳惠蘭則出任該分支的常任秘書長。

平心而論,馬時亨長期從事金融方面的工作,對資訊科技政策認識不深,亦缺乏推動科技發展的經驗。而劉吳惠蘭雖曾擔任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副局長,處理廣播事務,但卻沒有處理科技事務的經驗。

至於其他科技政策的主管,則會在短期內相繼換班。電訊管理局局長區文浩於七月一日起展開其退休前休假,創新科技署署長王錫基亦將於今年年底退休,而現任政府資訊科技總監的戴啟新於明年一月三十日約滿,筆者相信他約滿後將返回加拿大。不僅如此,新一輪高官更替的音樂椅,還把負責科技事務多年的何宣威調任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以及把其下的副秘書長黎陳芷娟調任至電訊管理局。

在短時間內,主管科技政策的五位主要官員將會換上全新面孔,而相對熟悉科技發展的官員又被調離現職。不難預見,特區未來數月主理資訊科技的職位將會面對人事真空的嚴重問題,實在令人擔心。

事實上,自九七回歸後,出掌科技政策的主要官員更替頻率持續偏高,或多或少已影響了科技政策的連貫性。當年,董建華鴻圖大志成立資訊科技及廣播局,首位局長是有神童之稱的鄺其志,其後是尤曾家麗。至二零零二年,政府推行問責制,把資訊科技併入工商局,成立工商及科技局,由唐英年及曾俊華先後出任局長。十年間,連同即將離任的王永平,科技政策的主理者已先後更換了五位,現在情況持續,怎教人相信特區政府有把科技發展認真對待呢?其實,把「科技」二字剔除於局名以外已經產生了輕視科技的實際效果,現在,政府竟讓出掌科技政策的職位出現人事真空的情況,豈不等於告訴資訊科技業界,科技發展其實已不再是特區政府的施政重點?

無論如何,不論政府是否已經放棄,但肯定的是,資訊科技業界並未放棄推動香港的科技發展。據悉,業界將舉行午餐會歡迎馬時亨,促進彼此的認識和了解。但願日後特區政府有切實的行動,扶助資訊科技發展,彰顯其對支持科技發展之承擔和承諾,不用業界自求多福。

(本文已於2007年7月3日刊於文匯報"單刀直入"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