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ung Kai's blog - Former Legislative Councill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riday, July 11, 2008

制訂資訊保安政策 確保資料穩健處理

 繼多個政府部門遺失載有個人資料的USB手指記憶體後,最新一輪資訊保安危機是警方內部資料外洩。5月底,有網民使用Foxy軟件搜尋到警方案件調查資料,當中甚至包括臥底探員行動日誌。本月初,網民使用同一軟件再搜尋到商業罪案調查科的案件資料。連同4月初警方內部《程序手冊》外洩,及5月初入境處監視名單外洩,Foxy一時間成為全城熱話。

 雖然同為資料外洩,連串遺失USB記憶體事故較像遺失傳統文件,都是物理性地失去蹤影,Foxy資料外洩事件則較貼近網絡年代。據悉,警方調查後認為內部電腦系統並無遭到入侵,而是有警務人員在家使用安裝了Foxy的電腦處理檔案,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其無意共享的資料夾都在網絡分享開來,致使資料外洩。

資訊保安政策未夠全面

 政府推行電腦化計劃已有多年,筆者與業界一直促請政府要完善資訊保安政策。今次事件並非發生在內部系統,而是發生在辦公室以外地方,反映現時政策涵蓋範圍未夠全面。
 我們要討論的不是Foxy有否設置後門程式、怎樣分享資料夾才安全、網上所能下載的Foxy是否曾遭修改崁入惡意軟件;這種討論無疑對一般電腦用戶是有益的,但我們更要理解這類軟件往後只會越來越多,針對個別軟件對防範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的作用不大。

 現時,部門的資訊保安政策對內部系統的保安有一定要求,電腦安裝了哪種軟件,是要通過保安審計;誰人可以取用,亦有規定。這種種要求的目的,是要確立一個安全環境以處理部門檔案。但今時今日,隨網絡發展,工作需要和工作地點的流動性越來越大,不再局限於辦公室這個安全環境。各部門對遙距工作又有何規定呢?

 5月30日,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召開的特別會議上,出席的官員都表示,規定員工需先獲上級批准,才可把敏感資料帶離辦公室;而連串事故則顯示員工未有跟從指引,需加強培訓。筆者認為完全把責任歸咎個別員工並不恰當。實情是,政府未有訂立全面的遙距工作指引。當日出席會議的公務員事務局官員就表示,政府並無訂立在家工作的政策,認為員工在家工作是有感在辦公室未能完成工作的一種自發表現。

制訂指引 確立遙距工作標準

 其實,即使員工獲上級批准在家處理資料,亦不能確保安全,因為目前亦只有入境處及警方有向高級職員提供私人虛擬網絡(Virtual Private Network,VPN)以存取資料。那麼,初級和中級職員又如何遙距工作呢?而且光是VPN並不足夠,員工的私人電腦可能與家人共用,或會被安裝各種網絡上下載的軟體。

 目前的情況是,辦公室內訂下種種保安要求,但忽略對遙距工作的規定,形成一大保安漏洞。要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政府要同時把遙距工作納入各部門的資訊保安政策。譬如政府應制訂指引,說明辦公室以外處理資料的電腦應符合的保安要求。確立了指引,員工才能有所依從,避免使用不符要求的電腦工作。

 此外,有報道指警方前線人員的電腦數目不足,百多人可能只有幾部至十部電腦使用。警方今次資料外洩就有涉及口供紙,會否就是警署電腦不足,致員工在家把口供輸入電腦引起?如屬實,警方就應重新評估部門對電腦設備的需要,適當添置。一個完善的資訊保安政策,不單要能微觀針對個人意識或個別軟件,更要能在宏觀管理把出錯機會減低。今次警方資料外洩,微觀是Foxy軟件有問題,個別員工又未能注意,但宏觀上我們更應問,何以部門竟忽略了現時遙距工作的保安漏洞?政府是時候制訂一個更全面的資訊保安政策了。

(本文已於2008年6月13日刊於文匯報"單刀直入"專欄。)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Links to this post:

Create a Link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