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ung Kai's blog - Former Legislative Councill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uesday, June 28, 2005

IP電話服務新政策

經過一年多的諮詢工作和討論,電訊管理局日前終於就網際規約(IP )電話服務訂下兩級發牌制度,容許數目不設上限的服務營辦商,以IP 通訊技術經營本地話音電話以及其他增值服務,該局預期今年底可以發出牌照。

綜觀新的規管架構,我歡迎電訊管理局傾向視IP 電話作為一般互聯網應用服務(Internet Application ),讓無論是固網商抑或是其他電訊服務供應商進入市場。同時,該局也沒有把固網服務的牌照條件全盤套用於寬頻電話服務,而IP 電話與現有電話網絡的互連安排,應由個別服務供應商決定通過市場機制,自行磋商解決。我認為上述的做法,不但促進市場的良性競爭,有助IP 技術在港的發展,消費者也可享有更便宜的價格及更創新的電話服務。

至於有關致電999 緊急服務中心的安排,電訊管理局也應記一功。在去年的諮詢中,我向該局反映由於這關乎救援工作,因此必須嚴格要求IP 電話服務可免費接達999 緊急服務,有關建議也已納入新的政策中。另外,就後備電源的安排方面,我曾提出規定IP 電話服務供應商必須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其服務在後備電源的限制。在新的政策中,除「平安鐘」用戶外,一般用戶的室內設備不強制有後備電源,但要有標貼提醒用戶。

IP 電話服務納入規管後,雖然電訊局對於第二類服務(即只需符合最起碼的牌照條件的供應商)應否同樣使用8 位數字號碼,抑或採用較長的10 位數字號碼,仍然未有定案。不過,對於電訊局容許固網商使用8 位數字號碼並以傳統電話服務使用的同一號碼組(即2 或3 字頭的號碼)提供IP 電話服務,我則認為鑑於該技術與傳統固網電話服務有一定的分別,因此並不適合與傳統電話共用同一組電話號碼。

當局可參考日本、新加坡和英國的做法,安排新字頭的電話號碼組予IP 電話,讓消費者可輕易分辨有關的服務。

(本文已於2005年6月22日刊於東方日報龍門陣"單刀直入"專欄,資料由《東方日報》提供;版權屬《東方日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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